车祸后伤者都必须做伤残鉴定吗为什么(车祸后伤者都必须做伤残鉴定吗)
发生车祸后,当事人应当立即通知交警前往事故现场处理。如果有人受伤,当事人也应该叫救护车并向保险公司报告。事故受害人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人身损失,那么事故后受伤者是否必须进行伤残鉴定呢?接下来,小编就为读者解答疑问。希望这对您有帮助。1.车祸受伤者是否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如果他们是残疾的,他们必须接受评估。车祸发生后,是否对伤残程度进行法医鉴定,取决于受害人是否伤残。如果受害人患有残疾,要求伤残赔偿,由于确认伤残和确定参与程度是确定参与赔偿的前提,必须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反之,如果没有伤残,也没有要求伤残赔偿,则不需要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伤残补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程度,并根据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确定。提起诉讼的法院所在地年份。按自该日起二十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减少一岁;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未减少的,或者伤残程度较轻但造成职业障碍,严重影响就业的,可以相应调整伤残补偿金。2.交通事故致残赔偿标准。除第一项外,因伤致残的受害人的赔偿项目还包括:伤残补偿金、伤残辅具费、家属生活费、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1.伤残补偿金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伤残补偿金按照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程度,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础。上一年度提起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农村居民。净收入标准按照伤残认定之日起20年计算。但60岁以上者,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性质的认定:伤残赔偿的性质是财产损失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不是一个很明确的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在《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基础上,认定伤残赔偿的性质是指因伤残导致收入减少或者丧失生活来源的财产损失的赔偿,否定了法解释[2001]7号的规定。第《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号伤残补偿金性质的确定。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判定标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负伤,致残,经治疗后影响劳动能力,且伤情为:相对稳定的,应当进行工作能力考核。工作能力评定是指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管理障碍程度的等级评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级,最重为1级,最轻为10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完全不能自理、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伤残等级认定标准目前,我国伤残等级认定标准可以说是“多”。不同主管部门针对不同人群制定了不同的残疾认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号。
伤残补偿金的具体计算公式:伤残补偿金=伤残等级原起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b.伤残补偿金=伤残等级伤残等级%,其他依此类推)起诉地法院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当然,如果存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有残疾但其实际收入未减少,或者残疾程度较轻但造成职业障碍,严重影响其就业”的情况,残疾赔偿金可以根据规定进行相应调整。2.残疾人辅助器具补偿标准。残疾人辅助器具是因伤害致残的受害人购买准备的,用于补偿其受创伤的身体器官的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从事生产劳动的自助器具。《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果伤情有特殊需要,可以参考辅助器具配发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收费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补偿期限应当参照配发机构的意见确定。“普遍适用”是确定合理收费标准的指导原则。这一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普通”,即配备的辅助器具应排除豪华、奢侈类型,不应盲目追求高品质。是“适用”,适用性有两个检验标准:确实可以起到功能性补偿作用;b.满足“稳定”和“安全”的要求。如何确定筹建机构?我国民政部门假肢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人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工作。实践中,法院一般应根据民政部门假肢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确定残疾辅具赔偿费用。补偿权人在规定的辅助器具缴费期限届满后确需继续为残疾人配备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补偿义务人继续缴纳相关费用5年以上10年以下。三、家属生活费补偿标准过去,家属生活费补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只是每月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不超过两三百元。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根据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的,这也体现了补偿与损害的一致性。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若扶养人为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年龄减少一岁;如果家属年龄超过75岁,则按5年计算。这也与规定“未成年人到16周岁才算,50周岁以下每增加一岁扣一年,5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的规定不同。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车祸的内容,是不是所有受伤人员都需要进行伤残评估呢?如果构成残疾,则必须予以鉴定。车祸发生后,是否对伤残程度进行法医鉴定,取决于受害人是否伤残。如果受害人患有残疾,要求伤残赔偿,由于确认伤残和确定参与程度是确定参与赔偿的前提,必须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
如果您对此仍有疑问,欢迎咨询相关律师,他们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