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采用口头形式是否有法律效力呢(遗嘱采用口头形式是否有法律效力的规定)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者其他事务进行个人处分的法律行为,并于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一、遗嘱的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遗嘱是根据立遗嘱人单方意思表示而能够产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立遗嘱。
3.立遗嘱时不能使用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遗嘱的真实表达,并且应当由遗嘱人本人订立,不能由他人代表。如果遗嘱是代表该人写的,该人也必须在遗嘱上签名。
4.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口头形式。
此外,还需要两名以上证人在场。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记录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5、遗嘱是立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由于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死亡后对财产所有权的遗嘱处分,在生前可以变更或撤销,因此遗嘱必须在立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二、遗嘱的有效要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在第《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号法律第四十一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以后取得行为能力,仍无效。遗嘱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但后来丧失行为能力的人,不影响遗嘱的有效性。”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是否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以遗嘱人在遗嘱中最后表达的意思表示为准。在胁迫、欺骗下订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后,被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不取消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该规定是强制性的。取消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遗嘱无效。
4、遗嘱中处置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由于遗嘱是遗嘱人处分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因此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该部分遗嘱无效。
5、遗嘱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的民事行为无效。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内容违反社会公德的遗嘱无效。
三、继承人在哪些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丧失继承权: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继承人为了争夺继承权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严重虐待被继承人的;
4、继承人伪造、变造、毁损遗嘱,情节严重的。
在涉及遗嘱效力纠纷的案件中,很多案件的争议焦点是立遗嘱人是否处于正常的身心状态、立遗嘱人是否受到胁迫、遗嘱上的签名是否为立遗嘱人本人签署、遗嘱是否被隐匿,遗嘱是否被篡改。遗嘱是否为最后遗嘱等问题。因此,立遗嘱时最好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避免日后出现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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