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实现的方式有哪些
实现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折价:与协商,按照的市场价格或者评估价格,以一定的折扣比例确定质押财产的价值,从而实现。
拍卖:将质押财产通过的方式进行变现,所得价款用于。
变卖:以一般的买卖方式将质押财产转让给他人,获取价款以实现质权。
在实现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保障各方的。同时,质权的实现还需考虑质押财产的性质、市场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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