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给看孩子怎么处理
如果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1. 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心平气和地表达您对孩子的关爱以及看望孩子的合理诉求,看是否能够通过友好交流解决问题。
2. 若协商无果,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比如居委会、村委会或者调解机构等,让第三方介入协助解决。
3.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保障您的合法权利。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对方阻止您探望孩子,以及您探望孩子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 后,如果对方仍不履行协助您探望孩子的义务,您可以向法院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强制探望权的方式通常比较灵活,以不伤害孩子的身心健康为前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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