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以后不给看孩子怎么办
一、离婚以后不给看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孩子,这种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探望权,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是协商解决。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心平气和地沟通,就探望的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达成一致协议,以保障非直接方的探望权得以实现。
二是寻求调解。若协商不成,可请求有关部门,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等进行调解。这些部门可以从中斡旋,促使双方达成一个都能接受的探望方案。
三是提起诉讼。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非直接抚养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对方协助自己行使探望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从孩子的利益出发,确定探望的具体方式和时间。若对方仍不执行法院判决,非直接抚养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对拒不执行的一方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二、离婚对方国外失踪怎么办
若在离婚时对方在国外失踪,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其一,宣告失踪。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失踪,需满足一定条件,即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法院经法定程序审查核实后,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之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等问题会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通常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和抚养子女等一方的权益。
其二,直接。即便对方失踪,也可向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对方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后,若对方仍未出现,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缺席判决。但需注意,法院会谨慎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相关事实。
在处理此类情况时,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对方失踪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顺利解决离婚及相关问题。
三、在国外怎么办离婚手续
在国外办理,需根据具体情况区分不同情形:
一是。若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且在国内,即使身处国外,也需回到国内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携带本人簿、、、双方共同签署的等材料。
二是。若一方或双方无法回国办理协议离婚,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若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也有权管辖。若双方均居住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在国外办理离婚手续较为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手续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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