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走了很多年(父亲过世两年了)
“这是我爸爸辛辛苦苦买来的房子,我凭什么要送给叔叔?”
这是摆在张小三面前的一个困惑。张小三也懂一点法律。他在网上搜索后还发现,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第一法定继承人是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这里没有兄弟姐妹,为什么叔叔张老四会来分享他父亲辛苦攒了一辈子的钱呢?
这要看张小三家里的特殊情况。
张小三的父亲张老三年轻时就离家外出打工。攒了一辈子的血汗钱,赚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张老三夫妇的名下。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刚到退休年龄的张老三还没来得及享受就突发疾病去世了。毫无准备的张老三没有留下任何遗嘱。那么,就需要在法定继承的基础上确认继承。
此时,张老三的父母,张小三的爷爷、奶奶还健在。另外,张小三的母亲也在,所以张小三的第一法定继承人是张小三的爷爷、奶奶、母亲和张小三,一共四人。
根据法定继承规定,四人可以平分遗产。不过,由于房产是张老三夫妇的共同财产,张小三的母亲首先要分1/2,然后剩下的1/2可以平分给四人,每人分得1/8。也就是说,张小三和张小三的爷爷奶奶各占1/8,张小三的妈妈占5/8。
不过,家人并没有太在意这些。他们都觉得张老三的遗产自然会由张老三的妻儿继承,尤其是张小三觉得应该留给母亲养老。张小三的爷爷和奶奶并没有来主张这个权利,所以房子一直在张老三夫妇的名下。
两年后,张小三的爷爷、奶奶相继病逝,仍然没有留下遗嘱。
这时,张小三的叔叔张老四出来,要求分割房子。当然,还是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张小三祖父、祖母的遗产应由第一继承人,即张老三、张老四两个儿子继承。
但张老三早已去世,他的份额就由张小三继承了。张小三和张老四各占50%的股份。
嗯,既然张小三的爷爷和奶奶各占了1/8的财产。也就是说,两个人加起来就占了1/4,如果此时继承的话,张小三和张老四就各得1/8。
因此,对于张老三的财产,张老三的妻子最终可以得到5/8,张小三可以得到两个1/8,加起来就是1/4,张老四的妻子可以得到1/8。/8。
也就是说,如果房子价值100万元,张老四可以获得12.5万元。
这就是为什么死者的兄弟姐妹也可以获得一部分遗产。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对于自己的财产,应该尽早立遗嘱,避免子孙在分割遗产时发生纠纷,尤其是像本案这样极其特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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