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拍视频发朋友圈的现象(关于随手拍短视频)
随着互联网平台的不断发展,现在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习惯了将自己的生活点滴拍摄成短视频并上传到抖音等平台,尤其是有专门从事短视频拍摄的运营商。您拍摄的视频中会出现第三人,那么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一下,未经路人同意将短视频上传到网上是否侵犯了路人的肖像权?
去年,一名男子制作了一段视频来拯救一名男孩,但没有对其进行编码。男孩的母亲想起诉制作该视频的男子,理由是该视频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这引起了网络上众多网友的广泛热议。有人说,这小子现在是要以仇报恩了。事实上,拍摄视频的人并没有仔细考虑,因为他没有编码。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我来告诉你具体原因。
首先,如果你拍摄的短视频只是路人的背影或手部,视频观看者无法识别具体个人,则不构成侵权。如果所拍摄的短视频能够清晰、完整地识别特定个人,如果未经当事人同意且未经编码而发布视频,则属于侵犯路人肖像权的行为。根据第《民法典》1019条:使用肖像权原则上必须取得肖像权人的同意。
其次,根据第《民法典》1020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只要未得到肖像权人的同意就不能发布该视频。只要视频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即使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也不构成侵权。合理使用如下:1.仅供个人学习,2.用于新闻报道目的,3.出于公共利益考虑。比如,在生活中,有客户问我新闻媒体是否未经我同意采访我并在电视上播出。我可以告他们侵权吗?在这种情况下,记者只需报道新闻即可,并不构成侵权。
律师提醒:随着短视频越来越普遍,相信大多数人在日常生活或者旅行中自己拍摄的,即使没有打码,也不会被追究侵权责任。但大家需要知道的是,我们未经编码发布的带有路人肖像的视频是对肖像权的侵犯,但大多数人并不追究。如果该视频的使用是为了营利或给路人造成其他伤害的,肖像权人有权随时追究您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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