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在离婚诉讼中能否放弃可以继承的遗产(继承人离婚了妻子有继承权吗)
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公民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可以无偿获得死者的遗产。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对其所继承的遗产行使控制权。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权。继承人表达放弃继承意愿后,即丧失继承权。
网友咨询:
继承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放弃其继承权吗?
律师答复:
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时间,以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为限。婚姻关系的期限从合法结婚之日起至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之日止。法律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除外。继承权是继承人基于特殊地位关系而获得的权利。继承人有权决定是否继承死者的遗产或放弃遗产。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他只是放弃了其中一项权利。因此,在离婚诉讼中,继承配偶无权要求分割对方可能继承的遗产。
律师补充道:
继承权从死者去世时开始。分割遗产前未书面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继承事实时,当时分割遗产,一方因另一方继承遗产的,该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后遗产在继承人之间进行分割,配偶一方仍然可以主张相关权益,即离婚后分割遗产,一方可以主张另一方继承的遗产是配偶的共同财产并进行分割。
遗产分割前,一方当事人主张离婚时将遗产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不予支持。因此,夫妻一方分割因离婚而继承的遗产的唯一途径是分割遗产后分别提出主张。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收入;
知识产权收入;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权利处理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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