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的人称作什么
在法律领域中,被刑事拘留的人通常被称为“犯罪嫌疑人”。这一称谓的确定,具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和特定的法律意义。它引起了人们对于法律程序和个体权利保障的关注,让我们一同深入探讨这个话题。
一、被刑事拘留的人称作什么
当一个人被机关或其他执法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在法律上就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这一称呼并不是对其罪行的最终定论,而仅仅是在刑事侦查阶段的一种特定称谓。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此时称其为犯罪嫌疑人,是因为执法机关有合理的理由怀疑其可能参与了犯罪活动,但尚未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其罪行。
二、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条件
1.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比如有人正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被当场抓获。
2.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假如有目击者明确指出某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3.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比如在其发现了与犯罪相关的工具、物品等。
4.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这表明其可能有逃避法律制裁的意图。
5.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比如试图破坏现场、销毁物证或者与他人共谋隐瞒事实。
6.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这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的侦查和处理。
7.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此类人员往往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三、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的权利
1. 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法律帮助。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申诉、控告等。
2. 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可以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
3. 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对于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4. 有权要求侦查机关告知其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5. 有权对侦查机关的行为提出申诉和控告。比如受到刑讯逼供等非法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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