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定消除程序的规定(民法典定消除程序是什么)
一、民法典定解除程序
终止权的行使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只有当合同规定的情况和法律规定发生时,一方才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终止合同必须通知对方,该通知自送达对方时生效。当事人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后,不得随意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对于通知的形式,中国法律没有特殊要求。
必须及时行使终止权。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解除权必须在约定或者法定期限内行使。既无约定期限又无法定期限的,不享有解除权的一方有权催促有权解除权的人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合理期限过后将导致终止权消失。当然,当事人对合理催告期限有异议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按照规定办理,否则解除合同不发生效力。
二、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火灾等自然现象,以及战争等社会现象。当然,不可抗力的发生并不会导致合同终止。只有当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时,合同才能终止。
(2)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以自身行为明确表示或表明不履行其重大义务的。
(3)延误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因债务人的原因而迟延支付已到期且能够清偿的债务。但债务人迟延履行并不一定导致合同解除。只有当“一方迟延履行重大债务,债务人经债权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能解除合同。
其他违约行为。完全无法履行、不适当履行、部分履行等也可能导致合同终止。当然,这是建立在债务人违约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或者导致合同目的落空的前提下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合同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若已履行,将根据履行情况及合同性质采取以下解决方案:
(1)恢复原状。
要求修理、更换、重做、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补救措施。
损失赔偿。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民法典规定的终止程序的相关知识。解除合同必须通知对方,一般需要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法院只有在批准后才能确定。如果您有异议、了解更多或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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