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产权执行纠纷,离婚房产法院强制执行的标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房屋产权执行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离婚房屋产权执行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离婚后另一方欠债,夫妻共有房子还没过户就被法院查封,如何提出执行异议?
- 离婚协议上写着夫妻双方没有任何财产纠纷,但离婚后前夫又提出财产的问题,我该怎么办?
离婚后另一方欠债,夫妻共有房子还没过户就被法院查封,如何提出执行异议?
从提出的问题角度来看,既然是离婚后夫妻一方所负债务,那当然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既然是离婚后,那说明在离婚时已对资产包括房产作了处理。无论是登记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样民政部门或法院对房产的分割确认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虽然房产没有过户,但由于分割协议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可以排除法院对原登记人的强制执行。提执行异议很简单,属于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只要提交双方离婚时的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明材料即可,但由于执行异议属于较为复杂的问题,建议你寻求律师的帮助!
这明显是前妻的恶意行为,元月三十日离婚,五月份借债,故意拖延过户时间。起码她有主观恶意的嫌疑。你叙述的不太清楚,是不是一审已经判决?如果一审已经判决,债务被认定为前妻的个人债务,房子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法庭的这种判决,肯定是有原因的,大家可能简单直观的感觉,似乎不应该这样判决啊!这里面有几个问题存在的可能,你是协议离婚,离婚登记的时间早于借款时间吗?其次,债权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协议离婚存在瑕疵。夫妻离婚案件,涉及第三方债务纠纷,法院都非常慎重,有好多夫妻恶意拿离婚来躲避债务,这种情况既伤害了第三方利益,也增加了审判成本,当然不是说你的离婚就有问题。你已经提起执行异议,如果证据确凿,相信法院肯定能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你请有律师,法庭上肯定双方都提供了证据,你的律师就应该对本案件有一个前期预判。
首先,你需要证明的是,你前夫所欠的“债务”不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是离婚后自行承担外债,其次,你需要说明房屋归属情况。然后你以案外人的名义提起执行异议申请。
法院查封房产有没有书面材料?如通知书,裁定书等,如有恁执行通知书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解除查封,从题主陈述看理由还是很充分的,当然相关证据也得提交。如执行法院裁定驳回异议,再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如果没有执行法院执行行为的书面通知,直接到登记中心书面查询该房的权利限制状况,凭查询单也可提执行异议。你提执行异议的前提是你得对法院的执行行为或措施不服。法院的执行行为並不都发执行通知书或裁定书,好在法院查封房产,必须到登记中心凭相关法律文书才能办理登记,登记中心的权利限制状况就可证明法院的执行行为。
离婚协议上写着夫妻双方没有任何财产纠纷,但离婚后前夫又提出财产的问题,我该怎么办?
这个案件的案由定为:离婚后析产纠纷。法院给你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后,你可以提交答辩状,针对他的析产理由和事实进行阐述和说明。如果对方也就是原告有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法院会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做出判决。
按照协议无共同财产的约定,如果实际上有共同财产,在签订协议时表示则为其对可以分得的份额放弃权利。离婚之后,即使再来主张分割,应不予支持。
如果离婚时,因为财产被隐瞒,其不知所有,则可以起诉,单其需要对隐瞒行为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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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前夫是有权利提起诉讼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因此只要前夫觉地你有上述行为,他是有权利提起诉讼的。
其次,前夫离婚后提起诉讼又提出分配财产,由于你们之前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分配进行了约定,前夫是有举证责任的,是需要前夫举证出你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的行为,如果前夫没有证据,那么法院会判决驳回起诉的。
如果前夫有证据能够证明你有上述行为,那么你需要到庭应诉,奸杀自己的财产损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房屋产权执行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房屋产权执行纠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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