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回迁户名能否改名字(拆迁房回迁户名能否改名)
拆迁房屋名称是否可以变更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拆迁已成为普遍现象。由此引发的问题之一就是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部分业主在申请动迁房时可能需要更改户名信息。那么,法律允许吗?应当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办理了搬迁手续并取得了房产证,业主信息基本上是不能修改的。
这是因为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以自然人名义出售、赠与、继承或者以其他方式变更住宅房产时,“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应当明确注明所有房产的名称”。业主在“性别、身份证号码、地址”的情况下,“未明示共有财产份额或者同意共有财产份额但份额不明确”的销售等行为均视为“撤销”所有共同所有者的“他们的股权”,即将所有权部分转让给购买者。
对于回租房屋,自2011年4月1日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制度的意见》规定,拆迁房屋需登记为“一房一户”,产权只能属于实际使用人及其家庭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派对。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想要更改账户名信息,必须先办理财产过户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取得原业主或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在拆迁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多个业主持有同一栋房屋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需要将部分或全部财产权归属于其他所有者的名义,则必须征得其他权利人的同意。
2.缴纳产权转让税
根据不同地区的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和税费。
3.确认买家身份
根据《物权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交割标记”的实物交易确认期限为三年;对于无形财产,自知道该行为未经合法授权之日起两年内。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提出注销申请。也就是说,三年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否认其取得了住宅所有权证书载明的业主姓名、责任范围和权利义务。
在转让产权时,买方需要确认自己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并确保新所有者的身份真实有效,以避免后续纠纷。
4.准备完整的转账信息
除协议书和财产转让税外,还需要准备以下文件: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协议正本两份;
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或者文件。
在拆迁回租房屋权属明确并出具完整的房屋权属证明之前,可以修改户名信息。但如已取得住宅所有权证,则须按照《物權法》办理申请及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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