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调解工作概述,民事纠纷调解总结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事纠纷调解工作概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民事纠纷调解工作概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哪个单位?
- 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的主要范围?
- 什么是人民调解?
- 法院调解的意义是什么?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哪个单位?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我国的人民调解活动,具有历史传统,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各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就曾普遍建立过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这对于减少人民讼累,增强人民团结,促进生产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农村以乡、镇为单位,普遍建立了调解组织
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的主要范围?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范围主要是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新形式下的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了医患纠纷、交通肇事赔偿纠纷、劳动纠纷及校园损害赔偿纠纷等领域。实际上只要当事人认可,程序与过程不违法,一般的民事纠纷都可以作为人民调解的范围。
什么是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制建设中一项独特的制度,是现行调解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
我国的调解制度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法院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活动;二是行政调解,是指在具有调解纠纷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对纠纷进行调解的活动;三是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依法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说服劝解、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根据宪法、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
实践证明,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好形式,它对增进人民团结,维护社会安定,减少纠纷,预防犯罪,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法院调解的意义是什么?
法院调解的意义是什么?
民事调解,是定纷止争的重要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是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就纠纷自愿达成的协议,并由法庭制作民事调解书,实践中也存在双方庭外和解而后要求法庭出具调解书的情况。
有很多当事人认为调解就是和稀泥,但事实上完全不是这样,调解需要坚持的原则:
1.自愿原则,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事纠纷调解工作概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事纠纷调解工作概述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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