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怎样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孩子户口在谁名下谁就有抚养权吗)
关于子女监护权的变更
夫妻离婚后,如果一方或双方赡养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出于对孩子健康成长的考虑,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呢?变更子女监护权的法律情形有哪些?
一、同居一方因患重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2、同居一方未履行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或者同居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
3、对于年满十周岁并希望与父母另一方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子女的监护权。
4、有其他正当理由,如与子女同住的父母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捕、入狱服刑、长期出国等时间不够、无法提供直接支持等。
2.子女抚养权变更形式:
1、双方协议的变更。
如果父母双方同意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夫妻双方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变更。
2、一方当事人通过诉讼请求变更。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如果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不能就此达成协议的,应单独提起诉讼。新情况下提起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中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原离婚案件办理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费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延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和调解协议中的错误的更正。因此,应当作为新案单独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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