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沉迷游戏,父母怎么教育(青少年因沉迷游戏而导致倾家荡产)
黄老师咨询:我和老伴都60多岁了,儿子小黄老师今年33岁。小黄老师的工作进展得不太顺利。他渐渐沉迷于网络游戏,整天把自己封闭起来。呆在家里不出门。由于长期住在家里,小黄老师的脾气越来越坏,经常打骂父母。黄老师夫妇渐渐对小黄老师失去了信心。他们没想到小黄老师会赡养他晚年。他们只是要求他不要惹麻烦。就是这样。一次争吵中,小黄老师要求父母给他钱去买游戏设备。当他拒绝时,小黄老师用酒瓶打黄老师的头部。邻居报警后,小黄老师被拘留五天。黄先生被拘留后,经与妻子商量,黄先生坚决不同意黄先生继续居住。小黄老师向法院起诉黄先生和他的母亲曹女士,理由是“小黄老师从小就和父母在一起”。同居已构成事实上的同居。小黄老师认为他有权利住在房子里。”黄老师询问是否可以拒绝小黄老师继续住在房子里的要求?
黄老师可以拒绝小曹老师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有赡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抚养、保护父母的义务。”
这里出现了一个法律术语,“居住权”。根据《民法典》第366条规定,“居住权持有人有权按照合同享有占有、使用他人住宅的用益物权。”满足居住和居住需要的权利。”居住权需要签订居住合同,而法律规定这个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小黄老师提到,他从小就和父母住在一起。儿童,不能自动签订居住合同。
考虑到本案,小黄老师已是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小黄老师的父母不再有赡养义务。作为父母,黄老师夫妇在黄老师成年后,已经尽到了足够的赡养义务。黄老师夫妇完全有权利拒绝小黄老师强行“啃老”的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小黄老师的父母已经履行了赡养义务,小黄老师在父母年老时需要履行法律赡养义务。
法律源于道德,又高于道德。之所以制定这条法律,就是为了鼓励孩子自力更生,自己谋生,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的生活。强行否定成年子女的评价,不让年迈的父母背上沉重的负担,也是社会文明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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