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协议纠纷属于行政诉讼吗(行政协议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行政部门大多以社会管理的功能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当政府部门与民事主体签订合同,遇到合同纠纷时,应如何维权?下面结合案例介绍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处理行政协议纠纷。
刘明经营一家装修建材店多年,信誉良好。位于商店旁边的行政部门计划对办公空间进行改造。经过考察,与刘明达成了购房装修协议。刘明的团队负责装修施工和材料采购。装修费共计20万元,预付款12万元,竣工后付款。平衡。经过2个月的努力,刘明团队完成了项目并通过了验收。部门告诉他,目前的资助计划有所调整,需要重新申请才能支付余款,并让他稍等片刻。六个月后,对方仍然表示需要批准。刘明生意周转急需资金,不知道如何应对。毕竟对方不是个人,也不是公司,而是一个可以行使国家权力的行政机构。刘明的朋友建议他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对案件进行详细分析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性质属于行政协议。政府部门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签订的协议,应当通过行政诉讼程序提起诉讼,可以要求对方偿还款项。刘明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被告支付余款10万元。法院受理案件后立案,刘明提交了协议及预付款的过户记录。被告提交了答辩书,并派了律师参加诉讼。立案依据为《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征用土地、房屋等补偿协议。采矿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转让协议;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租赁、买卖协议;符合本条例第一条规定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其他行政协议。这是法庭审理后得知的。被告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构成违约,责令其支付余款8万元。被告未上诉,刘明收到了对方的付款。自然人、公司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达成行政协议时,只要符合适用范围,就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维护其权益。您也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组织调解。如果双方有仲裁条款或者同意仲裁的,也可以通过仲裁裁决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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