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有法律依据吗
一、征地拆迁有法律依据吗
针对耕地和不动产的征迁工作所遵循的法理依据,其主要源于国务院制定并实施的《国有土地上》中的相关规定。
此项法规严谨地阐明了当国有土地上单位或者个人的房屋需要进行征收时,必须向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提供公正合理的补偿,同时对被征收房屋本身进行价值评估,其补偿价值不得低于相似房地产市场的平均价格。
更为重要的是,为了最大程度地保证被征收人在房屋遭受征收之后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不会受到太大影响,因此,对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应该以就近区域内新建的最新价格为基准进行参考计算。
以上种种规定的设立目的在于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并且确保所有的征地拆迁工作得以有序、平稳地推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征地拆迁原地安置会有补偿吗
关于的内容涵盖以下方面:首先是土地补偿费,其次是针对房屋及其装修的补偿费用,以及涉及到安置与搬迁的相关费用;此外还包括困难补贴与奖励措施,对屋内各类家用电器的迁移进行适当的补偿,以及对于非住宅用房因经营活动导致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赔偿。
至于补偿部分,主要指由各村委负责为失去土地的农民投保,并承担相应的社会统筹部分,同时也需要个人自行承担个人账户部分的缴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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