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这个征用用地及其相应办法,说白了就是为了保护那些被征走地皮儿的兄弟姐妹们。
这儿包括几个大方向的好处呢,我给你们简单说说看。
首先,咱得弄明白一个概念叫"产权调换补偿标准"。
啥意思?就是说如果你的房子的面积低于50平米,那就按照50平米来算;你家的房子比原来的大了,那多出来的那部分就要按照的市价来交钱。
再来说说"货币补偿",这是啥意思呢?就是如果你家的房子总面积在人均50平米以内的话,那就按照上个季度附近的普通的平均价格来补偿;如果你家的房子比这个数还大,那就按照安置房的市价来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的房子是自己盖的,那就按照重置价加上新旧程度来补偿。
然后我们再来看看"安置对象",这可是个大头,包括了原来住在这里的人,生孩子后搬进来的人,当兵的,上学的,坐牢的等等。
最后,我们要说的是"",这包括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还有农村的房子,其他的地上东西,还有青苗等等的补偿费用。
总的来说,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证征地拆迁过程中大家都能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保护好每个人的利益。
《》第48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正规的征地拆迁安置房是什么产权
首先得明白,房这种东西就是咱们平常说的那种安置房子,这东西的土地属性可是国有的呢,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买卖的。
再来说说这个名词吧,安置房其实还有个小名儿叫做“动迁房”,实际上它是为了各种各样的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等目的,政府在处理土地储备、非营利性的公共事业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军事设施建设这些事情时,为了让被拆迁的人们或者租客有地方住,就会提供这样的房子。
这种安置房呢,是按照已经确定好的价格和户型面积,专门卖给那些有(包括从事农业职业的人)的被拆迁者的住宅用房。
而且购买这种房子还能享受到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各种优惠政策,所以它其实是带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主要供应对象就是那些集体土地上的被拆迁居民家庭。
最后,我们来聊聊什么是拆迁安置房。
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需要拆迁,然后把房子分配给被拆迁者或者租客居住的房子。
由于它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所以这类房子的买卖除了要遵守外,还要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限制。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