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补偿不要安置房可以吗
一、城市拆迁补偿不要安置房可以吗
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包括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等,而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补偿的方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提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3、强制拆迁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以裁决为前提。对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强制拆迁。实施拆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三、拆迁纠纷有什么作用
在拆迁纠纷中,请律师的作用非常重要。首先,律师可以利用其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为被拆迁人提供专业的建议。他们了解拆迁的法律程序和游戏规则,能够指导被拆迁人如何应对各种情况,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而做出不利的决定。
其次,律师可以通过调查判断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点。他们可以对政府的拆迁手续进行审查,找出可能存在的违法环节,并以此为依据,为被拆迁人争取更高的补偿。
因此,在拆迁纠纷中请律师是非常有用的。他们不仅可以提供专业的建议,还可以通过调查判断政府在拆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帮助被拆迁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律师还可以在与政府交涉的过程中,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总之,在遇到拆迁纠纷时,请律师是非常必要的。他们可以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被拆迁人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服务,帮助被拆迁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我们也应该多了解学习一些,以便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更好地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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