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如何保持公平性
一、如何保持公平性
1.遵守公众咨询制度:依据《国有土地征补条例》第十条之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在正式公布征收补偿计划前,先进行全面评估,以确保此举公开透明、征求民意,且时限不得小于30天。
2.保障公正合理:《国有土地征补条例》第十一条指明,地方政府须在30天内公示征求反馈结果及据此修改后的情况,同时,如因旧城改造需征收房屋,若多数被征者认为该补偿方式不符合规制,则市、县级政府应举行听证会,邀请被征者及公众代表参与,并根据听证会结果再次修订方案。
3.保障知情权:通过监督行政行为,确保公众对行政机关的工作有充分了解。
《国有土地征收与房屋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1.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做宣传、解释工作。
2.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二、征地拆迁行政诉讼能打赢吗
与政府关于征收土地争议的成败取决于具体案情。
若政府有不当行为如违法征收、滥用暴力等侵犯农民权益,甚至酿成大规模群体事件或严重后果,此类案件通常会胜诉。
若无上述情况发生,则诉讼胜利的可能性较低。
故在面临土地征收问题时,须深入分析、全面衡量各项因素后,再做出明智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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