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签协议时可以谈吗
一、签协议时可以谈吗
选择合适的谈判对手至关重要:在处理有关补偿要求的问题时,通常需先尝试与普通员工沟通,从他们那里听取反应,初步了解他们所不能接受或未达标的报价范围。
然后在适当的时机,通过试探性地向上级反馈,并细心解读他们的言辞,以深入挖掘对方能够接受的最高价位及底线。
若从谈判策略上考虑,也不宜过早与高级管理层商谈,以便保留讨价还价的空间。
当掌握了足够的项目信息以及对方的弱点后,再寻求与高层对话,以达成最终协议。
同时,我们也强调多方面收集信息的重要性,因为高层的决策往往会通过各级员工传达,及时捕捉这些信息,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评估当前局势,从而实现最佳的谈判效果。
《国有土地上》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要求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当房屋征收部门制定完方案后,必须对外公示;若未进行公示则属违规行为,被拆迁者有权申请公开或提起行政复议。
在申请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时,首先需明确申请部门,随后撰写申请书提交至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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