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主不给成员钱怎么办
一、户主不给成员钱怎么办
若遇拆迁业主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向成员支付相应款项时,可考虑以下几种妥善的解决方案:双方进行深入探讨与协商:首先,建议尝试通过良好的沟通方式与对方取得联系,看能否就新的补偿数额达成共识,例如采用分期支付或用其他同等价值的物品作为补偿代替。
倘若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最终能达成一致,便可签署新版的补偿协议以示结果。
向地方政府提出协调请求:如果各方无法就新的补偿金额达成共识,那么你有权向所属市县人民政府提交协调请求,同时应准备好相关证明资料,这包括原始协议、评估报告以及拒绝支付差价的相关证据等等。
政府会在15天之内给予明确的处理意见,并将结果通知到双方当事人。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若对政府的处理意见感到不满或者未曾收到任何回复,你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提起行政诉讼。
请务必关注时效性问题,通常情况下,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为申请行政复议的有效期限,或者在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你对补偿协议中规定的补偿金额没有异议,但是却一直未收到补偿款,此时你可以就协议的履行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涉及到方面的问题,同样可以向当地政府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行政复议及诉讼:针对拆迁过程中出现的不合理现象,你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是指向具有法定职权的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该机关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后作出决定。
而行政诉讼则是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严格审查并作出公正裁判。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拆迁货币化安置是什么意思
在复杂的流程中,通过拆迁方和被拆迁方的真诚协商,被拆迁方可以自愿地放弃所拥有的房产所有权,而由拆迁方依据市场上公认的评估价值为标准,向被拆迁人支付货币作为。
这样的货币赔偿方式,已然成为了我国城市补偿领域中的主流模式,其优势体现在操作过程简便易行,使得被拆迁人在选择未来居所时,无需受到位置或其他条件的束缚,同时也避免了因过渡期过长、被拆迁人无法按时回迁等问题带来的诸多困扰。
至于货币赔偿的具体金额,则应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在区域、使用性质以及建筑面积等多方面因素,以房地产市场的实际评估价格来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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