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多付了可以追回吗
一、补偿多付了可以追回吗
当面临征地土地补偿款的问题时,若因过多支付产生了超支,则应当依法享有追回的权利。
在征地过程中,若征收人给予被征收人附加征地土地补偿款的行为缺乏合法依据,那么由此获得的额外收益将被视为不当利益。
对此,征收人有权向被征收人提起权益主张,请求归还所得。
倘若被征收人具有恶意违规的主观故意,征收人还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征地补偿款,即由政府或相关部门针对征收当事人土地所支付的补偿费用。
尽管此类补偿款通常都有明确的计算准则,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可能出现一些误差,例如补偿款的过度支付。
在这种情况下,多支付的部分理应退还给支付方,因为这构成了不当得利的情形。
《》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二、百姓碰上征地拆迁有补偿吗
当广大民众面临征地拆迁问题之际,依法享有相应的补偿权是不可或缺的。
依照国务院2011年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第十七条之规定,负责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各级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于被征收者提供充分的补偿保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补偿、因征收此房屋所导致的搬迁及临时安置的费用补偿,以及因为这一行为导致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影响而付出的损失补偿等。
市、县级人民政府还需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助措施与奖励政策,向被征收者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及表扬激励。
法规中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操作流程可能会受到各地具体政策和规定的影响而有所差异。
一般而言,政府部门会发布正式的征地拆迁公告,详细说明补偿标准和操作流程,被征收者可据此公告获取相关信息并提出补偿申请。
若对补偿结果存在异议,被征收者亦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