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拆迁不想拆怎么办
一、村里拆迁不想拆怎么办
首先,非常重要的是,您需要充分理解并掌握贵村现行的拆迁政策以及相应的法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明文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同时也要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若您并不愿意接受拆迁,那么您完全有权同征收部门展开积极的沟通,阐明自身的观点及需求。
法规其次,倘若您对所涉及的征收决定持有异议,您具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此过程中,征收部门不可擅自强制拆除您的房屋。
法规最后,若您与征收部门未能就相关事宜达成共识,您可考虑寻求或咨询专业律师,运用法律手段来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村里拆迁可以办什么手续
在我国过程中,必须依照相关及程序步骤进行,包括:首要是根据实际需求,编制房屋征迁的年份规划;随后需提出详实而具体的征收请求文件;接着要精准划定引发征收的范围,同时明确好特定的实施单位;紧接着,应发布征收的预先公告,向社会各界明确告知停止办理相关手续;然后,需拨付充足的工作经费,以便组织房屋拆迁补偿的详细登记工作;最后,在完成上述所有步骤后,应及时交付款项,以便顺利开展土地施工工程。
此外,房屋征收部门还需拟定出详尽的方案,并上报至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
在此之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征收补偿方案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论证,并将其公之于众,广泛征求广大民众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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