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化解征地拆迁中纠纷
一、如何化解中纠纷
对于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争议,可采取以下策略进行妥善处理:首先,由当事人向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若乡镇部门不予受理,则可径直向县级政府提交申请;
受理单位应先对争议宅基地土地纠纷进行调解,如调解失败,再做最后处理决定;若对方仍对此决定表示不满,可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的30天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征地拆迁如何诉讼再审
1.提出再审申请:当事人可依法提交书面申请至一审生效后的三个月内,详细阐述诉讼主张及理由,提供关键证据以支持其诉求。
2.审查受理:法院会针对申请予以初步审查,依据相关法条判断是否具备再审资格,例如新证据的获取以及法律解释上的错误等等。
3.再审裁定:经过审查,法院有权作出裁定,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
若裁定受理,则案件进入再审阶段;反之,若裁定驳回,当事人可就此裁定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4.再审审理:再审审理过程中,法院将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重新审查,同时对法律适用进行重新评估。
最终,法院将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再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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