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涉及宅基地吗现在
一、涉及吗现在
谈到的补偿金种类可真是五花八门啊!其中包括了房子的补偿款(也就是房子的修补或重建费用),主要是用来弥补因为而遭受损失的房子主人的经济损失,这个补偿金额会按照房子的结构和使用年限来划分等级,然后再用每平米的价格来计算。
再来呢,还有一种叫做周转补偿费的东西,这是为了补偿那些因为拆迁而需要暂时搬离自己家或者自己去找地方住的人们的不便之处,这个补偿金额会根据你现在的居住环境来划分等级,然后再按照你家里的人数每个月给你发放补贴。
最后,还有一种叫做奖励性补偿费的东西,这个是为了激励那些积极配合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的人们,比如自愿搬到去或者不要求拆迁提供住房等等。
至于这些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就得看你们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来决定啦。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地拆迁公告可诉吗
1、咱们国家的土地征收公告其实也是可以作为上诉内容的哦!如果你对于这块地的征收结果有异议的话,你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复议要求,甚至可以起诉他们呢!
2、关于土地的事情嘛,它包括了这么几个方面:土地补偿费啦,安置补助费呀,还有那些附着物的补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等。
这些款项的具体数值都是根据市政府或县级政府依法批准过的安置方案来制定的。
在计算土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我们会参考当地统计部门审核通过的最基础单位的统计年报,同时还会参考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
如果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还不足以让需要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那么就可以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
3、首先来说说土地补偿费吧,这是指用地单位因为土地被征用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来了经济损失,所以要支付的一种经济赔偿。
然后是青苗补偿费,这个是指用地单位因为征地导致青苗遭受损害,所以要向种植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再说说附着物补偿费,这个是指用地单位因为征地导致附着物,比如房子啊,其他设施啊,遭受损害,所以要向附着物所有者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最后是安置补助费,这个是指用地单位为了安置征地过程中产生的剩余劳动力,所以要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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