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丢失到哪里补办
一、协议丢失到哪里补办
1、丢了协议的话,去当地拆迁办补办就行了。
带上身份证啦、什么的去申请补办,然后再等报纸上登个消息,把你那份遗失声明带着,跟申明书还有一起拿去那边重新领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好了。
那边就能给你补办上。
一般的拆迁协议都会有两家备份的,一份是拆迁人那儿有的,你去找他们复印一下,给个章盖上去也是有效的噢,这个“拆迁人”可不是说的个人啦,就是跟你谈协议的那帮人啦。
过去补办协议还要带上这些东西呢:
(1)补办申请证明书;
(2)登报申明、具结书;
(3)单位的执照、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
(4)如果要开新的,可能还得开始其他文件。
2、房子征用这块儿,你跟人家拆迁的吧,按照咱们法令来,去商量怎么赔钱啊、付钱时间啊、能换多少新房子啊、搬家费啊、临时住所啊、停工停业损失啊、搬家时间啊、过渡期啊等等这些事儿,商量好以后签个协议。
签完之后,如果有一方不按协议儿,那另一方就可以告他。
《国有土地上》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公开吗
1、协议属于公开资料范畴。
2、国土资源部督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全面且主动公开土地征收相关信息,如国务院以及省级政府批准用地文件、拟征收土地通告、赔偿安置方案、一书四方案、征收土地通告等,以保障被征用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房屋征收是国家在公平补偿后对非国有财产实行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其前提为“公共利益”需求及公平补偿。
国家仅在特定公共利益需求且向人提供合理补偿后,方可依法提前回收公民土地使用权。
在实际过程中,法定征收程序严谨,包括报批前公告、调查、听证、报批、制定及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环节。
通常而言,因征收而消失有两种情况。
一是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此时使用权终止;二是拆迁方通过司法途径申请强制拆除,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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