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卅市区商业用房拆迁补偿标准
一、杭卅商业用房标准
在市,商业的补偿标准乃是依据房产的市场估价,结合房产的建筑面积予以综合计算得出。
然而与此不同,对于农村地区的则采取了所谓的"分拆式补偿"策略。
这种"分拆式补偿"的性质,即是将土地补偿和土地上的附属设施补偿区隔开来进行处理。
的所有权归属当地的村庄集体,并由该集体组织按份额分配给本村村民使用。
而村民们则可以在这些上兴建住房,以便日常生活起居之需。
《》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二、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商业用房的拆迁赔偿额度通常由本地区房产估值及房屋装修协商价格共同决定。
以举例来说明,搬迁费用为每平米12元,按照实际搬离次数计算;临时安置补贴(又称过渡期补助)则以每平米25元为基准,若逾期时间未满12个月,则每个月都会相应提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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