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不合理找哪个部门
一、不合理找哪个部门
若觉得拆迁补偿不合理,可按如下步骤处理:
1.联系拆迁方协商:主动沟通,寻求解决办法;
2.寻求上级主管部门帮助:若沟通无效,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比如区县住建局或者城管局等;
3.向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仍然无法得到妥善处理,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政府介入调解;
4.诉诸法庭:若以上方法均未奏效,最终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向提起诉讼,以求得公正判决。
《国有土地上》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不合理找谁
当遇到房屋拆迁不公平时,可采取如下措施解决:首先,与拆迁方沟通,明确补偿依据及算法;其次,若对方无作为,可向上级监管部门,例如市、区房产局或城建部门反映;再次,可寻求律师帮助并直接起诉至法官,申请裁决;另外,若问题严重且涉及违法,可借助媒体曝光,引发社会关注,促使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最后,可拨打政府服务热线,如,投诉拆迁中的不当行为。同时,也可向当地信访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详细阐述拆迁中的不公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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