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变拆违拆迁户怎么办
一、变拆违拆迁户怎么办
在农村地区,若存在未经合法审批擅自兴建的房屋建筑,其有可能会受到强制性拆除的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有责任就此类情况作出限期拆除之裁决。
如若作为当事人的您未能在规定期限之内进行拆除,亦未在此期间内向相应的行政复议机构或提起行政诉讼,那么行政机关将有权依据法律程序,对该建筑物进行公告后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其次,当您面临非法侵害的威胁之时,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同时务必保留好送达回执以便日后查证。
《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拆迁不发钱有什么规定嘛
根据国有土地上之规定,征迁必须先行补偿再进行拆除,否则构成违法行为。
当务之急,被征拆者应以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若政府在与被征拆者达成补偿协议后持续拖欠款项,被征拆者可向法院发起相关或行政诉讼,要求政府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逾期补偿金的利息及其他赔偿费用,甚至要求支付全部款。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