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一、安置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1. 若补偿协议书不慎遗失,可寻求当时签订协议之机构、村委、社区协助,查阅原始文件并复印即可。
2. 通常拆迁协议需准备三至四份,由甲乙双方分别持有,同时须向国有(或集体)土地所有者及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如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或企业组织等],甚至可能存在政府相关单位留底。
3. 寻找当时签订协议之机构或村委、社区查阅原始文件更为便捷。
4. 可能会产生少许费用。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
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业务上受同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批件及补偿安置协议书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归档范围。
二、拆迁补偿按什么诉讼计算
拆迁补偿纷争可能包含民事和行政争议两种类型。
在双方未签订补偿合同前出现的矛盾,通常视为行政争议。
(1)若争议双方对拆迁决策有异议,可以请求行政复议或者发起行政诉讼,这便属于典型的行政争议。
(2)被拆迁者若对拆迁决策不满,但又未能与拆迁单位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由此产生的矛盾同样归为行政争议。
(3)一旦双方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任何一方拒绝执行合同所导致的纠纷,均属民事争议范畴。
2、证明房屋已被拆除的法律依据
(1)被拆迁者需提供以下证据:
①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②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性质(如住宅、办公室或)以及建筑面积等相关证据;
③若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者并非同一人,则需提供证明被拆迁者有权获得赔偿安置的证据(如亲属关系证明、书、放弃权利声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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