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一、不合理,怎么办
若对补偿结果不满意,被征用者可进行复议或诉讼。
请注意,复议与诉讼均有时限。
在接到行政行为之日起60天内可申请行政复议,超过则不可;若对于复议结果仍不认可,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15天内提起诉讼;直接诉讼需在得知或应知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特殊情况除外。
正式的征地或拆迁都需要先公布补偿方案并听取公众意见后再执行。
《国有土地上》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补偿不合理能赢吗
关于拆迁房纠纷诉讼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能否搜集到具有充分说服力的证据,例如当地政府颁发的最近期拆迁补偿标准文件。
此类案件通常需要寻求律师协助,对拆迁方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做出准确判断。
以下为常见违法行为:
1.在拆迁开始阶段未发出房屋征收决定及公告;
2.补偿方案中规定的补偿标准过低或采用多年前的标准;
3.评估环节中未让拆迁户自行选择评估机构且评估人员未进行实地勘测;
4.在被拆迁人拒绝搬迁后,未发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或未经批准即强行拆除房屋。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