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拆迁补偿金怎么算
一、农村补偿金怎么算
1.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方法为:被地的面积乘以每年的产值再乘以相应的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方式是:需进行安置的人数乘以每年的产值再乘以相应的补偿倍数,其中,需要安置的人数等于被拆迁地的数量除以征地前每个人平均分配到的耕地数量;
3.土地补偿费,是指由用地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对于因土地被征收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
4.青苗补偿费,是指在土地被征收过程中,由于青苗遭受破坏,用地单位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5.附着物补偿费,是指在土地被征收过程中,由于房屋及其他设施等附着物遭受破坏,用地单位向其所有者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6.安置补助费,是指在土地被征收过程中,用地单位为了安置因征地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征地个人不同意拆迁怎么办
若认为所接受的补偿方案欠缺合理性,您可向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抗议并寻求维权途径。
判断此类补偿方案合理与否的关键在于其是否显著地降低了您目前的生活水准,是否严格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执行拆迁事宜,以及是否根据周围房地产市场价格为您提供适当的补偿款。
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而市、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也应依据本条例及本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分工,相互协作,确保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此条款明确规定了征收行为的实施主体,即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在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征收决定之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征收与补偿工作。
对于城市中的房产,通常有两种补偿方式供选择:房屋置换,即在同等地段以最低拆建比例进行补偿;或者货币补偿,即以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作为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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