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是什么意思
一、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是什么意思
拆迁补偿中所涉及到的“重置价”这一概念,主要指的是在参照上一年度所建设的结构形态等各方面均保持一致的,与待估建筑物具有同等规格与质量水平的同类房地产所需支付的价格,它归属于房产评估领域中常用的成本法这一方法范畴,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其等同于成本价。
所谓的“重置价”,实际上是指拆迁单位依据相关法规及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者支付的各类补偿款项。
这些补偿款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首先,房屋补偿费用(又称房屋重置费),这部分费用主要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因拆迁而遭受的损失,具体金额的计算方式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划分档次,然后再以每平米的单价为基础进行计算;
周转补偿费用,这部分费用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由于临时居住环境或自行寻找临时住所所带来的不便,具体金额的计算方式则是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补贴;最后,奖励性补偿费用,这部分费用主要用于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等。
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标准,都是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来加以确定的。
《国有土地上》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居住权享有房屋拆迁补偿吗
涉及到居住权房产的拆迁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居住权人将可获得关于搬离原住址和暂时性住房安置的相关赔偿。
拥有居住权的人应当向相应的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
从登记的那一刻起,居住权即得到了正式确立。
若购买的是附带居住权的房产,且此类房产遭遇拆迁的话,居住权人有权要求政府对他们因搬迁和寻找临时安置地点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补偿,但他们并没有资格获取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原因在于他们并不具备该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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