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拆迁房子怎么办证
一、被房子怎么办证
1. 提交权籍调查申请。
该步骤旨在确定房屋位置与权属来源是否正确、界限是否明确,作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首要环节。
申请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相关征收材料证明前往中心,申请进行权籍调查。
中心人员将在一周内通知您前往房产所在地进行实地勘查与测绘。
2. 开具免税证明。
此项业务通常需前往房产所在地税务分局或税务所办理。
考虑到各地征收规定存在差异,部分地区购买安置房可能涉及税费,但多数情况下无需缴纳税款。
所需材料仅限于身份证及相关征收证明文件。
3.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此项业务需至新设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将最后一页内容遮盖后复印成空白表格)、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免税证明)及其他相关征收材料。
4. 领取房产证。
需缴纳登记费用80元。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征地拆迁强拆怎么办
依据法律规定,所有土地项目均需取得征地批复、公告及补偿安置协议。
若受到强制施工,应坚决抵抗其违法行为。
在面临不法强拆前,可考虑采取以下措施预防:聘请专业,以及适当拉长周期。
在强拆过程中,需留意搜集相关违法证据,以便日后争取合理补偿。
强拆结束后,需迅速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申诉,或者寻求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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