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一、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1.房屋补偿费用(简称房屋重置费)是用以弥补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其数额依据被拆房屋的构造及折旧程度分档,每平米单价进行核算。
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则为:合法持有的房产估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款或已评估确认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款,减去被拆迁人获得调换房屋的估值。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因临时居住或自行寻找临时住所带来的不便,其数额依据临时居住条件分档,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数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主动放弃部分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或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政策制定。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并搬离的被征收人,将给予相应的签约奖励面积。
《国有土地上》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明细2024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征地安置与土地置换事务。
本细则所谓的“征地安置补偿”,意指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有土地时所产生的安置与补偿问题,涉及土地安置以落实征地返还政策为主,同时还涵盖了货币赔偿等内容。
至于“土地置换”,主要是指对于已经转让给国家的国有,由政府收回后再给予土地权利人相应的用地置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