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重庆宅基地补偿标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重庆市政府规定
1、安置补助费
中心每个人员安置对象的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为38000元;其他区县每个人员安置对象的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不低于35000元;
2、重庆片综合地价标准(涉及了全部区,这里列举)
、、、、、、(i)、(i)、(i):6.3万/亩;
北碚区(ii)、渝北区(ii)、巴南区(ii):6.1万/亩;
(i):5.87万/亩、璧山区(ii)5.69万/亩、璧山区(iii)5.48万/亩;
二、违法拆迁怎么处罚
1、违反规定,未取得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2、拆迁人违反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3、拆迁人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三)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三、遇到宅基地拆迁问题怎么办?
合飞律师网建议:,律师可以:
1、 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 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 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活动。
5、 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拆迁的复杂问题可以点击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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