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200多检察院能不起诉吗
近日,某市一名司机因醉驾被警方查获,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00多毫克/100毫升。该司机被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有人质疑,醉驾200多能不能不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处十五日以上六个月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法律规定来看,该司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罪,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而且,该司机的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00多毫克/100毫升,已经达到了情节较重的标准,应当受到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检察院是否能不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检察机关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起诉。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不予起诉。
而在该案中,司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罪,符合起诉的条件。检察院不能不起诉该案。
醉驾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还会给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司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酒后驾车,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司法机关也应当依法严惩醉驾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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