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委托后逾期了怎么办?专业律师教你避坑指南
"我已经把债务委托给第三方了,怎么还是收到逾期通知?"最近接到多起类似咨询,当事人因误读"债务委托"的法律含义,导致信用受损甚至面临诉讼。债务委托≠债务转移,这是90%债务人踩坑的根源。
根据《民法典》第925条,债务委托仅是债权人将催收权限转交第三方,债务人仍需对原始债权人承担法律责任,去年处理的案例中,王先生误以为委托机构已代偿债务,停止还款3个月后收到法院传票,征信记录因此出现"连三累六"的严重逾期。
正确应对债务委托逾期的三步法:
- 立即核对《债权转让通知书》:确认受托方是否取得完整债权(需债权人书面通知)
- 双轨沟通机制:同时联系原始债权人和受托方,要求出具《债务关系确认函》
- 异议登记留痕:通过邮政EMS向两家机构寄送《债务关系异议书》,抄送当地银保监局
特别提醒:若受托方要求支付"服务费""保证金",应立即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2023年银保监会已明确将此类收费列为"违规催收附加费"。
【建议参考】 遇到债务委托纠纷时: ① 要求受托方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还款必须转入债权人公账 ③ 每月主动向原始债权人索取《还款确认单》 ④ 警惕"减免利息""延期还款"等口头承诺,必须取得书面协议
【相关法条】
- 《民法典》第545条:债权转让未经通知债务人,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70条:债务重组方案须经书面确认
- 《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第17条:催收机构不得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小编总结】 债务委托就像"换人传话",欠的钱终究要还给正主,关键记住三点:原始合同不能丢、还款流向要清晰、书面证据勤保存,遇到第三方催收时,冷静问三句话:"受谁委托?有何凭证?如何验证?"守住这三个问题,就能避免90%的债务委托陷阱,最后提醒:债务可以委托,但法律责任永远无法转嫁,早沟通、早处理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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