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时效怎样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而了解交通事故处理的时效规定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到您的权益能否得到及时保障,还影响着整个事故处理的进程和结果。相信您也急切地想知道其中的门道,那就让我们一起深入探讨。
一、交通事故处理时效
1. 对于轻微交通事故,即未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一般来说,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协商,并尽快撤离现场,以免影响交通。如果需要交警处理,应在事故发生后 48 小时内报案。
2. 对于一般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交警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 10 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 5 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 3 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4. 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书面申请。调解的期限为 10 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
二、交通事故赔偿时效
1. 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 1 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 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的诉讼时效为 2 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效
1.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2.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3.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对交通事故处理时效的相关问题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可能会因具体情况和地区而有所差异。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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