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这么办?
离婚手续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建议参考:
1、提前准备: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双方应当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等。
2、注意协议内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当认真协商,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公平、合理,协议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
3、遵守法律程序: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应当遵守法律程序,如按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等。
4、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财产权益、抚养权等,如果有必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小编总结:
离婚手续的办理需要遵守法律程序和要求,双方应当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认真协商离婚协议的内容,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必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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