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93条是什么内容?你真的了解贷款诈骗罪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借钱不还”是否构成犯罪存在误解,有人认为,只要欠钱不还,就可以报警抓人;也有人认为,即使借了钱故意赖账,最多也只是民事纠纷,但你知道吗?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申请贷款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3条——贷款诈骗罪。
刑法第193条到底讲的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3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刑法第193条打击的是那些通过伪造材料、虚假陈述等手段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并且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关键点在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就是说,行为人在贷款之初就没有打算还款,只是为了骗取资金占为己有,这种情况才可能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反之,如果是确实有还款意愿,只是后来因经营失败或突发情况无法偿还,则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贷款诈骗和普通借贷违约有什么区别?
很多人分不清贷款诈骗与普通的借贷违约之间的界限,其实两者之间有着本质区别:
- 主观意图不同:贷款诈骗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借贷违约则没有这种恶意。
- 行为方式不同:贷款诈骗通常伴随着提供虚假资料、伪造合同等欺诈行为;而一般违约则是基于真实合同关系下的履约问题。
- 法律后果不同:贷款诈骗是刑事案件,一旦查实将面临刑事责任;而普通债务纠纷则是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处理的民事案件。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贷款诈骗,不能仅看结果是否“还不上”,而要综合考察其贷款时的真实意图和具体操作方式。
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律师建议参考
如果你身边有人因为贷款问题被公安机关调查,或者自己不慎卷入贷款诈骗的指控中,以下是几点专业建议:
- 第一时间联系专业刑事律师,不要自行与警方对抗或试图“解释”,很多当事人因为不当发言导致证据固化,影响辩护空间。
- 保留所有贷款过程中的书面记录、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这些都可能成为证明你没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重要证据。
- 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情况,切勿销毁或伪造相关材料,否则可能从嫌疑人升级为共犯甚至加重罪责。
- 如属民事纠纷误判为刑事案件,可通过律师申请撤销立案或转为民事处理。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3条:贷款诈骗罪
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第266条:诈骗罪
第175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第175条之一虽然也涉及骗取贷款,但并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属于相对较轻的犯罪类型,量刑也比第193条轻。
刑法第193条的核心在于打击“骗贷+非法占有”的行为,而不是简单地“还不起贷款”,它保护的是国家金融秩序和社会诚信体系,同时也提醒我们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打交道时,必须诚实守信、依法合规。贷款可以借,但欺骗不可取;一时贪念,可能换来牢狱之灾。
无论是企业经营者还是个人借款人,在融资过程中都应保持清醒头脑,避免因急功近利而踩中法律红线,公众也应对“贷款诈骗罪”有一个清晰认知,既不能轻易被他人误导报案,也不能掉以轻心触碰法律底线。
记住一句话:贷款有风险,诚信最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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