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物业签了合同违约金一定需要支付吗
一、跟物业签了合同违约金一定需要支付吗
跟物业签了合同违约金不一定需要支付,具体是否需要支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来分析。
签署了物业合同之后,若是一方当事人违约,守约的一方想要获得违约金,那么可以向对方提出自己想要获得对方支付的违约金的请求。如果对方愿意支付违约金,那么双方可以近一步协商确定具体需要支付的违约金数额。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物业合同高额违约金怎么处理
(一)物业合同高额违约金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调低违约金的实际支付数额。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情形发生后,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适用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三、物业合同的违约金是多少
物业合同的违约金不是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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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物业服务台纠纷的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没有强行规定物业合同中必须约定多少钱的违约金标准,而且,除了支付违约金之外,物业合同中也可以约定其他的违约责任,比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若原告主张违约金过高,应该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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