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公积金新政策
摘要:2014年公积金新政策已经出炉!公积金贷款首付额度不再一刀切,分三档最低两成;夫妻双方单笔贷款降低至60万;双职工使用公积金的单笔上限降低了20万。合飞律师编辑为您整理详细内容,仅供参考!
2014年重庆市公积金新政策通过《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差别化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现出来,具体内容有以下三方面:
一、实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差别化管理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一刀切,改为梯级式。即根据购房者买的房屋面积大小,分三个梯次来确定贷款首付比例。
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
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而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贷款首付比例则不可以低于40%。
当然,这个首付比例都得在最高限贷额度内。
二、明确了公积金个贷单笔的最高限额
个人最高限额维持40万元不变。但夫妻双方参贷的,单笔贷款总额不得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
假如夫妻用共同用公积金买房,单笔最多只能贷款60万。
重庆将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最高限额由20万提高到40万,是从2011年4月开始执行。
按照当时的政策,如果夫妻双方都有40万的个人贷款限额,那么共同用公积金买房,最高限额为两者叠加,即一次可以贷款80万。
执行后,对使用公积金的双职工来说,贷款的封顶额比之前整整少了20万元。
三、优先支持首套房个贷需求
继续支持职工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对购买首套房的公积金个贷,优先安排借款职工签约及贷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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