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是否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一、合同违约可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合同违约可以要求的。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合同违约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对于合同违约造成的精神损害事实上应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合同的目的是以达到精神娱乐,而因违约使一方当事人这一合同目的落空;另一种是合同的标的物(非标的)本身包含一定的精神要素,违约造成了标的物的损毁造成当事人精神的损害或者是合同的违约造成了一定的人身伤害(其一般存在于加害给付中)而引起的精神损害。合飞律师提醒您,对于第二种也就是合同标的本身并非精神要素性质的精神损害。
二、合同违约合同还有效吗
合同违约后依然是有效的,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都是有效的。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违约的一方就需要承担责任,具体如何承担责任则需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则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起诉前应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原被告身份信息等。
三、合同违约起诉的时效是多久
合同违约的诉讼时效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