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的成交价是否包含定金
一、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的成交价是否包含定金
民法典房屋的成交价是否包含定金要看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不包括定金,定金是合同履行的保证金。《》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特征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合飞律师提醒您,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三、订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如下:
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2.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民法典》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3.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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