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违反合同的违约金可以是多少
一、民法典违反合同的违约金可以是多少
民法典违反合同的违约金可以是多少由当事人决定,但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超过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实际所造成的损失来进行调整。《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合同违约的赔偿原则有哪些内容
合同违约的赔偿原则的内容有:
1.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
2.合理预见原则。合飞律师提醒您,完全赔偿原则是对非违约方的有力保护,但从民法的基本原则出发,应将这种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减轻损害原则。
三、违约金的诉讼时效
违约金的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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