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损害赔偿类型有什么
一、违约损害赔偿类型有什么
违约类型有以下几点:
1.约定损害赔偿。所谓约定损害赔偿,又称约定损失赔偿和约定赔偿,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者向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通常情况下,由于损失的范围在合同订立时难以确定,所以,当事人在合同中只能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办法,而不宜约定一个固定的赔偿数额。损害赔偿可以用金钱货币形式确定,也可以用非金钱方式确定。
2.法定损害赔偿。所谓法定损害赔偿,是指在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法计算赔偿额进行赔偿。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民法典》,也包括有关合同违约赔偿的其他法律(含行政法规)规定。
二、违约损害赔偿原则有哪些
违约损害赔偿原则有:
1.完全赔偿原则;
2.合理预见原则;
3.减轻损害原则;
4.损益相抵原则;
5.责任相抵原则。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三、违约损害赔偿具有哪些的特征
违约损害赔偿具有的特征如下:
1.它具有补偿性。违约的损害赔偿是强制违约方给非违约方所受损失的一种补偿。这种补偿主要是金钱补偿,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其他物代替作为补偿,而且,这种补偿一般是以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为标准。这与定金责任、违约金责任等有所区别。
2.它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合飞律师提醒您,违约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由当事人设定。当事人可以先对违约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予以约定,也可以直接约定违约方给非违约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
3.它以赔偿违约方受到的实际全部损失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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