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包含什么
一、无效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包含什么
无效合同承担包含以下几点:
1.预期违约。即在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2.不履行。即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
3.迟延履行。即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
4.不适当履行。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
二、怎么样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以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合飞律师提醒您,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三、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为:当事人存在过错的额,应当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对于依据合同履行获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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