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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根本性违约是否可解除合同

一、合同根本性违约是否可解除合同

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根本性违约可以作为解除合同的条件。

二、合同违约的类型有哪些

(一)实际违约

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面可解除合同。实际违约制度作为允许和限定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重要规则,是维护合同纪律、保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措施,其适用范围应具有普遍性。主要有下列表现形式:

1.拒绝履行: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2.不适当履行: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

(二)预期违约

也称为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另一方又不愿提供必要的履约担保。预期违约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不是实际违反合同义务。

(三)违约危险

此种违约只是“一种违约的危险”或“可能违约”,它所侵害的不是现实债权,而是履行期届满前的效力不齐备的债权或“期待权色彩浓厚的债权”。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

(四)明示毁约

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的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明示毁约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明示毁约方必须明确地、肯定地、自愿地、不附加任何条件向对方提出违约的意思表示,如果毁约方在作出违约表示时附有条件,则其毁约的意图是不确定的,不构成预期违约。

2.必须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向对方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在履行期到来后才提出毁约的属于实际违约。

3.必须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妨碍对方追求合同的根本目的,如果被拒绝履行的只是合同部分内容或附属义务,不构成预期违约。

4.明示毁约无正当事由,即毁约方无法定的解除权、撤销权,,合同无效等正当理由。明示毁约构成违约,却是一种独立特殊的违约形态,它与履行拒绝在许多方面构成违约存在着区别,若将两者合二为一,既不利于确定不同的违约行为,也不利于非违约方选择补救措施。

三、合同违约赔偿怎么计算

(一)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

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

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应注意不同时期的计算参考依据。

(三)合同当事人明确约定适用地方规章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执行。

(四)对约定违约金和罚款的,或只约定罚款的,只要其金额不超过未履行部分总额的,可将罚款视为违约金处理。

以上就是由合飞律师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合同根本性违约是否可解除合同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合同根本性违约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而且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合飞律师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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